梁某夫妇已经有一个女儿,但是他们认为一个孩子以后太孤单,就又生了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就在全家还沉浸在生男孩的喜悦中时,他们收到了一份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超生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吗?政府是如何征收的?
梁某夫妇不符合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会被当地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人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梁某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依政策规定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其具体数额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律师说法:社会抚养费按以下标准征收,提前生育的,按60%至1倍征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2-3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4-6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4-6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人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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