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法律顾问律师

残疾军人能否申请提高残疾等级

日期:2013-11-28 来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作者:未知 阅读:182次 [字体: ] 背景色:        

于某是名军人,在执行任务时双眼受伤,不久后他退出现役回到地方工作。一年后于某发现自己双眼的视力快速下降,以前所配的眼镜根本不起作用,经查于某双眼病情恶化,视力已经下降。于某能否申请提高伤残等级?

于某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起申请要求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民政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规定,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可重新评定残疾等级。残疾军人由地市民政局组织的专家鉴定并书面出具有效医疗证明,认定可调整的,可按规定程序报省民政厅研究批准。但下列情况不在调整等级之列,一是残疾军人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残疾军人生活困难的。于某在部队时双眼受伤,转到地方工作后,经查视力下降,他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重新确定自己的伤残等级。

关联法规:民政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特别提示:伤残军人的家属及所在单位应对伤残军人给予更大的关心,使其身体健康、病情稳定。如果出现于某这样的情况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内控制住病情。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