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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领域 >> 婚姻家庭纠纷

婚姻家庭律师服务范围

日期:2012-06-16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婚姻家庭律师 阅读:232次 [字体: ] 背景色:        

1、离婚诉讼代理。

(1)代为调查取证;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

(2)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

(3)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

(4)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

(5)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

(6)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

(7)起诉前的调解;

(8)制作起诉状、答辩状;

(9)立案,提起诉讼;

(10)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

(11)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

(12)二审庭审;

(13)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

2、遗产继承争议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

3、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4、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

5、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

6、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

7、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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