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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莫冲动 邻里须和睦

日期:2023-01-09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酒后莫冲动 邻里须和睦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孙成艺,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因一时冲动也会引发邻里矛盾纠纷的事也时有发生。近日,常熟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0年10月,张明在家中与亲人打电话,因其奶奶病重遂失声痛哭。李亮在好友家中喝酒聊天,听到隔壁的电话声及哭声觉得很吵,就对着窗外与隔壁的张明展开“骂战”。李亮借着酒劲约张明下楼“单挑”,路过厨房的时候还拿了一把菜刀。张明觉得李亮骂人难听,但自己声音确实很大,想下楼把事情说开。不料二人到了楼下没说几句,李亮挥拳打了张明一下,手中的刀就飞了出去,刚好划到了张明的鼻子。后经鉴定张明的伤已构成轻微伤。李亮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200元。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张明将李亮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2000元。

被告李亮辩称,拿刀只是想吓唬对方,并没有想用刀伤害张明,只是双方在争吵推搡的时候甩了一下,刀就从中间断开了,刀刃部分飞了出去,刀柄却还在手中。原告张明认为,双方只是说了几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要用刀砍伤自己。

经法院调解,李亮赔偿张明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本案中,李亮因邻里间的小事殴打他人,且持刀造成张明受伤,不但被行政拘留,还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冲动的代价。在此也提醒广大民众,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互谅互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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