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属于非诉程序的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争议问题
由于对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性质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就该类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存有一定的争议。
裁判规则
在《广东石油化工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联工贸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898号案中,最高法院认为,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属于非诉程序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0条关于“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的规定,石化公司不得对(2017)琼清终1号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纠纷一案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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