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二千余个假毕业证骗取一千多万元 教育工作者涉嫌诈骗法庭受审
作者:李佳
自称曾从事近30年的教育工作的被告人张金汉,在与他人谈妥后为2000余名学生办理了“上网可查询”的多所大学毕业证书,为此收受办证费1200余万元。8月14日上午,被告人张金汉涉嫌诈骗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不到九点半,张金汉的两名亲属就已经进入法庭,对于媒体的采访要求,其家人摆手谢绝后便坐在旁听席上一语不发。
张金汉的辩护律师在9点40进入法庭,他表示对张金汉的案子在开庭前不方便过多介绍,但辩护人介绍说,今天将对张金汉进行罪轻辩护,辩方对检方有些证据方面的东西持有异议,将会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金汉于2008年3、4月间,谎称能够办理可供上网查询的毕业证,先后向覃某提供中央民族大学、江南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的假毕业证数共计2105个,共骗取办证费1242万元。
负责本案一分检的公诉人介绍说,张金汉一个人便承揽了2000多张假毕业证的“生意”,转而,张金汉委托他人办理假证。这些毕业证的需求方是2000多名学生,但都不是案件中提及的大学在校生,这些学生急需毕业证书,所以愿意花费近6000元来购买所谓网上可查的文凭。而对于自己学校的毕业证书被仿冒,目前民族大学等涉案学校对此并不知情。
对于这些山寨毕业证书,根本无法在网上联网查询,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张金汉的行为最终败露,事发后,他先后通过随身携带或转账200余万前往马来西亚,此后在当地被抓获归案。
张金汉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有异议。他说,自己1986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中石油河南油田工作,先后担任过教师,记者编辑,一直从事与教学有关的工作,此后自己开办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并于1998年创编了新一代快速作文法,并在全国推广实验,2000年开始,因为这套学习法的推广,自己每个月收入在2—5万元之间。
在此期间,张金汉通过安阳市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某(音译)介绍,认识了本案的被害人覃某,在此之前,吴某曾经找到张金汉,表示有600名学生需要办理相关的教育证书。之后,由于张金汉母亲去世等原因,两人的合作关系终止,2008年元旦,吴某主动联系张金汉,表示其从事继续教育事业的朋友覃某手里有2000多名学生需要办理毕业证书。2008年春节前,覃某到北京来与张金汉见面,覃某说,自己学院的学员多,专业杂,希望张金汉为学生办理几所大学的毕业证。
在办证的费用问题上,张金汉说,之前他与吴某商量好,每个学生的办证费用是7500元,但覃某一再讨价还价后,每个学生办理学籍证书的费用被杀价到每人5900元,全部费用共计1242万元,在2008年4月底,覃某通过各地的银行转账,把钱先后转到了张金汉个人持有的银行卡上。
在接到覃某的任务后,张金汉说自己想到了李某,后者是他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上认识的,李某的头衔是教育部学生用品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此后,由覃某提供学生的档案资料,由张金汉转给李某,再由张金汉将钱款提现支付给李某。
2008年5月,2000多个毕业证陆续发放到学生手中,但与“毕业证”相关的一些问题随之而来。其中,本应是18位编号的中央民族大学毕业证书恰恰多了一位,变成了19位,于是覃某找到张金汉,张金汉转而再找到李某,但李某借口说去了马来西亚出差,最终导致事发无法挽回。
据张金汉说,自己知道这种办证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但李某曾经成功办理过这些事情,他希望李某能把事情做完,对学生有个好交代,2008年6月,他前往马来西亚开会,直到案发,在张金汉离开国内前,他卖掉了手中的房产,该房产张金汉180万购进,150万元售出,他的解释是,当时其要与另外两家科技公司合作投资的需要。
据公诉人出证说,张金汉随身或者转账近300万前往马来西亚,而其所说的李某在案发后不知所踪,目前不能查证是否有李某这个人的存在。而张金汉虽然表示将1200余万转给了李某,但双方并没有任何收据和协议。
张金汉在法庭上还多次强调,自己是从事教育多年,在马来西亚被抓的第三天,自己在看守所想不开,用牙咬了手腕,目前手腕上还残留着伤痕。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金汉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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