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辩护技巧专栏简介

刑事辩护技巧

  • 非法放贷行为入罪定性分析
    日期:2020-04-17 点击:236次

    就非法经营罪的客观经营行为而言,不仅要满足以营利为目的和提供商品或服务这两个常规认定何谓经营行为的条件,还应该满足经营活动具有持续性的条件。这是因为“经营”一词就其语义而言,即泛指“筹划并管理”,也就是说在时间上要求具有一定的持续性。那么对于偶发的从事国家限制性经营活动的主体,因其不满足经营行为的内涵,也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抢劫罪证据审查指引
    日期:2020-04-10 点击:433次

    抢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刑法》第267条规定的准抢劫、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和第289条规定的聚众型抢劫的犯罪主体亦是如此)。此外,《刑法》第289条规定的聚众型抢劫主体要求是首要分子。具体证据参见“关于犯罪主体的证据审查”的相关内容。

  • 非法拘禁罪证据审查指引
    日期:2020-04-07 点击:851次

    非法拘禁罪证据审查指引,通过上述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违法的,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本罪的行为动机一般是为了泄私愤、报复、索取债务等。

  • 金融犯罪案件办案指引
    日期:2020-04-06 点击:378次

    金融犯罪案件办案指引金融机构可分为有存款业务经营权的金融机构和无存款业务经营权的金融机构。对后一种金融机构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讨论中并无异议。对前一种金融机构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看法不一。

  • 非法经营罪证据审查指引
    日期:2020-04-03 点击:1814次

    非法经营罪证据审查指引1.从事非法经营的行为人或单位的财务人员、主管人员等员工的证言,证实其了解的犯罪经过、犯罪手段等,从而反映行为人主观故意;2.知情人证言,证实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所经营的业务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而未经批准、许可,擅自经营。

  • 刑事案件法庭质证的内容和技巧
    日期:2020-03-27 点击:1355次

    所谓质证就是依据事实来问明或辨别是非,质证也就是法庭调查中,辩护方及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控诉被告人犯罪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化,与事实是否客观化,证明过程是否合理化和与案件是否有联系化及控方对辩方提出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辩明是非的过程。实质上,法庭调查质证,就是控辩双方把自己作为定案的证据展示法庭,双方辩明是非后争取由法庭采纳作为定案证据的一个过程,是控辩双方互相对对方证据的质疑过程。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证据审查指引
    日期:2020-03-21 点击:2894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证据审查指引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罚。具体证据参见“关于犯罪主体的证据审查”之“一、证明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证据”以及“二、证明单位犯罪主体的证据”的相关内容。

  • 共同犯罪裁判规则之主犯从犯的划分
    日期:2020-03-18 点击:1197次

    共同犯罪裁判规则之主犯从犯的划分主从犯划分的依据是各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而不是其实施的行为类型,正犯也有可能是从犯。

  • 犯罪未完成形态裁判规则之中止犯造成损害的认定
    日期:2020-03-17 点击:333次

    犯罪未完成形态裁判规则之中止犯“造成损害”的认定关于中止犯处罚规定中的“损害”不等于犯罪结果。没有 造成损害是指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造成损害是指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 果,但尚不属于该罪的法定后果。多数的中止犯仍然具有可罚性,即使免除 处罚的,对其定罪也是一种否定性评价。

  • 犯罪未完成形态裁判规则之停止犯罪自动性的认定
    日期:2020-03-13 点击:125次

    犯罪未完成形态裁判规则之停止犯罪自动性的认定停止犯罪的自动性是区分中止与未遂、预备的关键,应当 考察行为人停止犯罪是基于主观不想还是客观不能。主观不想继续实施的, 属于犯罪中止。客观不能继续实施的,属于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犯罪中 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