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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释法专栏简介

刑事律师释法

  • 单位犯罪案件中主从犯的划分
    日期:2021-02-07 点击:1514次

    单位犯罪案件中主从犯的划分单位犯罪案件,一般可以不区分主从犯,按照各被告人的 责任分别量刑。如各个自然人被告人之间作用相差较大,不区分主从犯难以 做到量刑适当的,可以区分主从犯。

  •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应判赔“两金”
    日期:2021-02-06 点击:313次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应判赔“两金”根据《2012年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优先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限制;如果作出判决,则应当“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即除因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外,不应判赔“两金”。

  • 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纳入刑事赔偿范围
    日期:2021-02-05 点击:103次

    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纳入刑事赔偿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然而,一直以来,司法实践中对于物质损失的范围并没有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纳入赔偿范围(交通肇事罪等案件除外),仅有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赔偿。

  • 危险驾驶罪认定的地方规定(二)
    日期:2021-02-04 点击:705次

    危险驾驶罪认定的地方规定(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2016年7月1日)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6年7月1日 津高法发〔2016〕71 号)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以其他车辆为追逐对象,或者以较短时间通行某段道路为追逐目标,采取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相互追逐、曲线穿行等方式,竞时竞速竞技行驶,情节恶劣的,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危险驾驶罪认定的证据规格及地方规定
    日期:2021-02-04 点击:1022次

    危险驾驶罪认定的证据规格及案例,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查明涉嫌犯罪的时间、地点、行为等犯罪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有无法定从重从轻情节的陈述及辩解;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展开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讯问中要就投案情况着重提问并详细记录。自首人也可自行书写投案自首材料。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法律问题
    日期:2020-12-15 点击:145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包括:(1)自然人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2)单位犯罪嫌疑人,单位基本情况(含实际控制人)。

  • 刑事案件证据裁判原则的法律依据
    日期:2020-07-23 点击:2238次

    刑事案件证据裁判原则的法律依据

  • 14种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可能触犯31个罪名
    日期:2020-02-06 点击:689次

    14种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可能触犯31个罪名,新型冠状病毒狙击战正在进行,与此同时造谣传谣、拒绝隔离、天价口罩等一些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仍偶有发生。这些行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认定规则
    日期:2018-03-05 点击:182次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认定规则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要点
    日期:2017-10-23 点击:524次

    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要点骨干成员是积极参加者中的一部分,应当满足积极参加者的认定条件。如果不符合积极参加者认定条件的应直接排除在外。2、“骨干成员”应当是直接听命于组织者、领导者的积极参加者。3、“骨干成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应当大于一般的积极参加者。4、在裁判文书的事实部分,谁是“骨干成员”应当表述清楚,不属于骨干成员的积极参加者也要单独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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