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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知识梳理

日期:2023-09-1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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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主要指两方面,一是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长;二是追诉时效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刑法对各种犯罪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和计算方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追诉时效期限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例如:【危险驾驶罪】,法定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不满五年,一般情况下经过五年未被发现,也未被立案侦查的,将不再追究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例如:【开设赌场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一般情况下经过十年后未被发现,也未被立案侦查,且赌场已经关闭十年以上了,将不再追究其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行医罪】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经过十五年后未被发现,也未被立案侦查,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例如:【生产销售假药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诈骗罪】、【强奸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一般情况下二十年后未被发现,也未立案侦查,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最高院核准必须追诉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条款时,应按其罪行适用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2、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例如:甲在2021年1月1日涉嫌开设赌场罪,之后甲还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一致处于继续状态,那么,甲的刑事犯罪追诉期应当从甲停止开设赌场行为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3、追诉时效的延长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里的被害人包括受到犯罪侵害的公民个人和法人。控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控告必须是被害人在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并且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而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告发。如果被害人在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况下报案,则不能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

4、追诉时效的中断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例如:甲在2021年1月1日涉嫌危险驾驶罪,在甲发生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之日起5年内又涉嫌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那么,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期限从甲涉嫌交通肇事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五年的追诉期。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1)在共同犯罪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共犯人,其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没有再犯罪的共犯人,其犯罪的追诉期限并不中断。

(2)在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时,如果后罪的法定最高刑轻于前罪,后罪的追诉期限届满,而前罪的追诉期限未满,则只追诉前罪。

(3)追诉时效的中断与追诉时效的延长相竞合时,应适用追诉时效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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