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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专栏简介

再审

  • 一审裁判生效后,原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作出生效裁判,当事人可否就该生效裁判申请再审?
    日期:2023-09-25 点击:106次

    一审裁判生效后,原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作出生效裁判,当事人可否就该生效裁判申请再审?一审生效裁判由原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对于二审作出的生效裁判,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81条之规定,当事人不可以就该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当事人坚持申请再审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 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认定不一致且又不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可否驳回?
    日期:2023-09-19 点击:45次

    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认定不一致且又不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可否驳回?再审申请人中铁二局瑞隆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瑞隆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中恒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信公司)、洪雅县鑫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顺公司)、刘野钊、田向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0)最高法民终12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23-09-06 点击:455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加强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办法。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期:2023-09-06 点击:341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工作,确保民事再审审查有序、公正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纠错规则的十个重大改变
    日期:2023-09-03 点击:97次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纠错规则的十个重大改变《四级审级改革办法》中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对于高院生效判决能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实上该办法颁布后大多数案件已无法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而是由各高院自己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很多案件无法真正纠错。《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意见》第26条规定:“本意见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该条实质废除了施行近2年的《四级审级改革办法》。该办法颁布后,当事人不服高院作出生效判决的,依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权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 关于“申请再审”的6个问答
    日期:2023-09-03 点击:98次

    关于“申请再审”的6个问答因再审发回重审后形成的重审生效判决,因其系在再审程序中形成的判决,故在性质上属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再审判决即“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如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则在实质上将违反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审、二审、再审及检察院抗诉”的“3+1”模式。因此,对该判决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的,则应当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六项规定,裁定终结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 上级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重审程序中当事人可否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日期:2023-08-31 点击:132次

    上级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重审程序中当事人可否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具备《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 当事人提出的新主张(新理由)应否审查的问题
    日期:2023-08-29 点击:159次

    当事人提出的新主张(新理由)应否审查的问题再审审查中,当事人提出的新主张(新理由)是指原审中没有提出而在申请再审中提出的主张(理由)。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新主张(新理由),除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的新事实、诉讼时效抗辩外,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也有争议。

  • 应否允许当事人在再审审查阶段申请律师调查令的问题
    日期:2023-08-29 点击:315次

    应否允许当事人在再审审查阶段申请律师调查令的问题再审审查阶段,当事人有时会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申请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对此应否允许,如果允许,应遵循什么条件和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做法。

  • 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间起算点如何确定的问题
    日期:2023-08-29 点击:92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间起算点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为六个月,而该期间的起算点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次日。确定期间起算点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考虑到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针对二审裁判申请再审为常态,因此,课题组重点针对二审裁判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间起算点如何确定的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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