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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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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审查申诉案件应由哪一人民法院进行
    日期:2013-05-03 点击:44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审查申诉案件应由哪一人民法院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对生效裁判不服申诉应注意的问题
    日期:2013-05-03 点击:80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对生效裁判不服申诉应注意的问题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不直接向检察院、政法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报社、广播电台和政府机关的信访部门或有关领导申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申诉的暂行规定》,申诉,一般要向原终审人民法院提出。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抗诉
    日期:2013-05-03 点击:66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双方当事人。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抗诉书抄送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不必然会引发二审程序。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诉讼终止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3-05-03 点击:38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诉讼终止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诉讼终止是终结案件,不再追诉,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应当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诉讼中止则只是暂停诉讼,待障碍消除后继续已经开始的诉讼,犯罪嫌疑人是否继续追诉或被告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都有待各相应阶段的办案机关通过进一步的诉讼活动确定。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诉讼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日期:2013-05-03 点击:62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诉讼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在审判阶段发现被告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以裁定终止审理。如果属于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则裁定准予撤回自诉,终止诉讼。终止诉讼的决定或裁定,应及时送达有关机关和当事人,当事人死亡的,则送交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终止诉讼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押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3-05-03 点击:46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延期审理只是暂时停止诉讼,其他诉讼活动仍继续进行,例如,因需要重新鉴定而延期审理,审判为此暂停.鉴定则应积极进行。诉讼中止却是暂时停止诉讼。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有哪些人
    日期:2013-05-03 点击:83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有哪些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包括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由被害人负责扶养的人。

  •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有哪些
    日期:2013-05-03 点击:83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 负有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罪犯服刑期间怎么执行
    日期:2013-05-03 点击:151次

    负有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罪犯服刑期间怎么执行申请人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便丧失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因此,应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中止执行裁定,以便在被执行人(罪犯)具备履行条件时,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怎样进行申诉
    日期:2013-05-03 点击:151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怎样进行申诉申诉就是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述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意见和理由,提出要求重新审理、重新裁判的请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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