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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对生效裁判不服申诉应注意的问题

日期:2013-05-03 来源: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24次 [字体: ] 背景色:        

怎样申诉?

如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要求改正的诉讼,即刑事申诉。

申诉应注意什么问题?

(1)要考虑是否有必要申诉。

(2)在一般情况下,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不直接向检察院、政法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报社、广播电台和政府机关的信访部门或有关领导申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申诉的暂行规定》,申诉,一般要向原终审人民法院提出。

(3)申诉要送交申诉状。申诉状可以由申诉人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或其他人代书。

(4)随申诉状一起,还要递交有关附件。如一、二审的判决书或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

(5)申诉要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不能提出无理要求,不应扰乱机关的办公秩序,不能阻拦有关领导的车辆。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逐级申诉,在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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