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家立法权的规定。
一、立法与立法权
对于立法,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在我国,立法通常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和解释法律的活动。它为人们的行为制定规则,设定权利和义务。其特点是:一是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机关都享有立法权;二是立法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否则,所制定的法律文件无效;三是立法是对普遍性的社会行为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这种行为规范能够反复适用。立法权是相对于行政权、司法权而言的国家权力,是指特定机关制定、修改、补充、解释或者废止法律、法规的权力。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高的或者说是最重要的权力。因为谁拥有立法权,就意味着它有权为社会的每个成员制定规则。就立法的实体性权力而言,立法权通常是指法律的制定权、批准权、修改权和废止权等。就立法的程序性权力而言,立法权包括提出法律案的权力、审议法律案的权力、表决法律案的权力和公布法律的权力。
二、国家立法权
我国的立法体制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为基础,同时还有不同层次的立法活动:一是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活动,二是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活动,三是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活动,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立法活动,如国务院部委制定规章的活动等。在这个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是国家立法权,在立法体制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其他立法活动的依据,并对其他立法活动享有监督权。国家立法权不同于其他的立法权,如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等,它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最高性,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创制各项制度和行为规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和执行;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效力层次,一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法律相抵触。二是具有主权性,它所制定的法律,反映和代表一个国家对主权的行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反映和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由它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体现了人民主权和国家主权。三是独立性,一方面,它独立于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并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不存在行政权和司法权对它的制衡;另一方面,享有完整的创制权,除了要根据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外,不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以其他的立法为依据;四是广泛性,可以对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行使立法权。国家立法权也不同于中央立法权,中央立法权是中央立法机关行使的立法权,在我国,它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外,还包括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国家立法权是中央立法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并不等于中央立法权。
国家立法权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权的内容。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最高行政机关和地方进行了广泛的立法授权,如1983年、1984年和1985年先后三次对国务院作出授权决定,先后五次对广东、福建、海南、深圳、厦门、汕头和珠海等作出授权决定。同时,在立法中广泛采取“成熟原则”,即一般先制定行政法规或者先在地方试验,待条件成熟后上升为法律。这就大大模糊了国家立法权的范围和界线,到底哪些是国家立法权的范围,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不是很清楚。2000年3月,全国人大制定通过了立法法,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作了规定,可以说是对国家立法权规定了最低范围标准。立法法列举了只能由法律规定的十个方面的事项:(1)国家主权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之所以说这是国家立法权的最低标准范围,就在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不仅仅局限于此,对于上述列举之外的事项,同样可以行使立法权,并且享有优先权。
三、国家立法权的行使
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划分,宪法作了基本的规定。即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对于何谓基本法律,并无确定标准,通常是某一法律部门、某一行政管理部门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如教育领域里的教育法,国防领域里的国防法,以及刑事、民事和国家机构组织方面的法律。现在往往从形式上进行划分,即将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划为基本法律,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划为一般法律。但立法实践并不完全是这样,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中,有些并不是基本法,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的却可以被认为是基本法律,如劳动法。这种形式和内容的不统一,反映了国家立法权的行使还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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