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庭审技巧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哪些人不能作为证人

日期:2013-05-02 来源: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116次 [字体: ] 背景色:        

《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关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的规定,是关于证人资格的规定,其中“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是以上三种情况最核心的条件。如果证人虽然属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但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的,仍可以作为证人。如色盲、视力很弱者,虽不能看清现场情况,但能熟悉、准确地辨别某种声音;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犯病期间,或者年幼但识别能力正确、语言表达清楚的,可以作为证人。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