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民事诉讼流程 >> 开庭

被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怎么处理

日期:2013-04-26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民事诉讼律师 阅读:384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经人民法院的合法传唤,被告有按时到庭的义务。被告如果确有不能出庭的事由,应当尽早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的理由正当,确实不能到庭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并将延期审理的情况及时通知原告。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将不延期审理的决定通知被告。被告接到通知后,就应按时出庭。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被告虽然到庭,但在开庭审理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果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提出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正当而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采取将其拘传到庭的强制措施。本条的规定也适用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法定代理人尢正当理由经传票传唤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不委托代理人,可以缺席判决。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