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建筑房产律师

若房屋租赁合同中无约定,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则解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哪几项费用

日期:2013-01-10 来源:合同纠纷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127次 [字体: ] 背景色:        

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个违约责任的具体范围或者数额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参照同行业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与处理的基本标准加以确认。如果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会造成承租方暂时没有居住场所,那么,应当在合同中考虑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在一定期间内寻找同类型标准的房屋应支付的基本费用的标准,作为出租方向承租方赔偿的基本依据。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