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既可以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字,亦可由委托人直接签字。为避免民事活动中发生争议,即使代理人代表委托人签字,以自己名义或者被代理人名义,最终都应由被代理人签字确认,除非事先出具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关键之处在于受托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或者以自己名义活动实现委托目的,都应当如实履行委托职责,否则,不适当地、或多或少地违反委托协议的行为,只要委托人不予确认,该行为将不对委托人发生效力,甚至会发生无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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