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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高效立案?法官告诉你:18类101种立案避坑情况(一)

日期:2023-07-05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如何高效立案?法官告诉你:18类101种立案避坑情况(一)

作者:上海闵行法院立案庭 冯佳燕、马怡婷、王夏梦、王思悦

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导 读

近年来,法院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法官们根据实际情况梳理出18类101种立案避坑情况。希望大家能够避坑不踩雷,顺利立案。

第一类:普通/简易/小额诉讼程序

第二类:公益诉讼

第三类: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四类:执行异议之诉

第五类:特别程序

第六类:审判监督程序

第七类:督促程序

第八类:公示催告程序

第九类:婚姻家事案件

第十类:劳动争议案件

第十一类:侵权案件

第十二类:商事案件

第十三类:涉及国家政策及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案件

第十四类:涉及自然资源权属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案件

第十五类:涉及公证文书案件

第十六类:涉及仲裁案件

第十七类:刑民交叉与行民交叉案件

第十八类:其他类型案件

目 录

第一类 普通/简易/小额诉讼程序

01 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原告主体不适格;

02 没有明确的被告;

03 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04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

05 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告知其修改后仍拒绝修改;

06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07 当事人重复起诉,即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

08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

09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

10 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已经被人民法院承认,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向法院起诉;

11 当事人提起的反诉应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

第二类 公益诉讼

12 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

13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

第三类 第三人撤销之诉

14 当事人对于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15 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涉及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16 当事人对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17 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

18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四类 执行异议之诉

19 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0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条件;

21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的条件。

第五类 特别程序

22 当事人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超过五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

23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24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25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

26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

27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

28 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申请司法确认;

29 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重新起诉;

30 当事人申请担保物权,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

第六类 审判监督程序

31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

32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

33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的;

34 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35 当事人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6 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当事人又提出再审申请的;

37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

38 当事人对非诉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再审。

第七类 督促程序

39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第八类 公示催告程序

40 申请人以空白支票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41 申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登记灭失后,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第九类 婚姻家事案件

42 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3 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4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

4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

46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47 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

48 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恢复人身自由之日,或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超过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49 人民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十类 劳动争议案件

50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处理的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

5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仲裁决定,视为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

52 当事人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后,超过起诉期限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超过起诉期限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4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

5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

56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裁决提起诉讼;

57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

58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59 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但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裁决、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经审查认为前后两次申请仲裁事项系同一事项的。

第十一类 侵权案件

60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61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

第十二类 商事案件

62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

63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64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向公司提起知情权诉讼;

65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

66 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67 债权人或者清算组,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的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68 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

69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诉讼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70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诉讼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

71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诉讼,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第十三类 涉及国家政策及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案件

72 当事人因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提起诉讼;

73 当事人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提起诉讼;

74 当事人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提起诉讼;

75 当事人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

76 当事人对因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77 当事人对涉及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发的纠纷提起诉讼。

第十四类 涉及自然资源权属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案件

78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79 当事人因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80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

8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

82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

83 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后或者签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后,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类 涉及公证文书案件

84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

85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6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复查决定不服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六类 涉及仲裁案件

87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88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89 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

90 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

第十七类 刑民交叉与行民交叉案件

91 在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

92 根据刑法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当在刑事诉讼中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

93 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的以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为被告的民事诉讼;

94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八类 其他类型案件

95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96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就此提起民事诉讼;

97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就此提起民事诉讼;

98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99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0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

101 当事人确认或否定(变更)民办学校举办者纠纷,包含有对举办者身份(资格)行政许可的内容。

详 解

01 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原告主体不适格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例点击:张某向李某提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并支付拖欠房屋租金。根据张某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并非张某,张某一直是替其亲戚代收房租,且租赁合同并非其所签,故张某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不是适格原告。

02 没有明确的被告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实例点击:张某与赵某系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动迁获得安置补偿款并共同购买了A房屋,房屋登记于张某名下。张某于2021年11月7日死亡,生前未订立遗嘱。赵某处理丈夫后事时发现张某在与赵某结婚前,50年代左右在外地与前妻育有两子张甲、张乙。因年份久远,且张某来沪后与二子没有联系,除张甲、张乙的姓名外,无法掌握或调取两被告其他信息。赵某仅列明两被告姓名,径直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A房屋,因无法认定明确的被告,法院可以告知赵某补正。

03 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实例点击:刘某驾车与夏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夏某受伤住院。刘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赔偿了夏某住院费用。夏某在H医院就医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共计40余万元。刘某认为H医院存在虚假用药、过度治疗,故将H医院诉至法院,请求对夏某因交通事故在H医院住院累计花费40万余元医疗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鉴定。刘某系与夏某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赔偿义务人,并非该医疗服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刘某提出的请求仅系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鉴定申请,没有对H医院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04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实例点击:吴某与刘某于2015年8月27日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位于S区的房屋归吴某所有,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刘某需配合吴某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然而到期后刘某拒绝将房屋登记至吴某名下,现吴某起诉至S区法院。根据吴某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刘某住所地不在S区法院辖区,亦无证据证实刘某经常居住地在S区法院辖区,S区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经释明,吴某仍坚持向S法院提起诉讼。

05 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告知其修改后仍拒绝修改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条 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修改后提起诉讼。

06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实例点击:因建设高速公路所需对某村进行拆迁。M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李某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产生纠纷,李某遂向M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M区法院向李某告知根据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相关规定,李某应向P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原告仍坚持以民事诉讼处理本案。

07 当事人重复起诉,即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例点击:张某、李某夫妇与邢某在1995年共同居住于A房屋(A房屋系售后公房),张某独自购买公有住房后,邢某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邢某为A房屋唯一产权人。经法院审理,确认A房屋份额由邢某、张某、李某共同共有。邢某于2005年1月死亡,各继承人未发生继承诉讼。2018年1月,黄某(系邢某继承人)得知,在上述案件诉讼期间,李某分配得一套公有住房,根据相关规定,张某、李某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一处)购买公有住房的福利,故黄某起诉请求确认邢某为A房屋唯一售后公房产权人。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

08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例点击:罗某在A医院医治后,因未得到理想治疗效果,故向P区法院提起诉讼。经P区法院审理,判决驳回罗某要求A医院赔偿的诉讼请求,罗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受理该案。二审期间,罗某申请撤回原审起诉。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准许罗某撤回原审起诉,撤销P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生效后,罗某又就该纠纷向P区法院提起相同的诉讼。

09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例点击:孙某与A公司因劳动争议产生纠纷,向M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A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求恢复孙某的工作岗位并恢复劳动关系。M区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后M区法院对该案提起再审,在再审期间,孙某申请撤诉,M区法院遂作出民事裁定准许原审原告孙某撤回起诉并撤销上述民事判决书。半年后,孙某又向M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撤销解除合同的决定,恢复工作关系及编制,补发一切待遇及缴纳各种保险。

10 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已经被人民法院承认,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向法院起诉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已经被人民法院承认,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例点击:崔某和尹某都是H国公民。尹某向崔某借款8000万韩元,后崔某在H国地方法院起诉,H国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尹某向崔某支付6000万韩元及相关利息。因尹某长期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S市M区,且尹某的主要财产均在中国,崔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中院申请承认并执行H国地方法院作出的判决。中院在审查后裁定对该H国法院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后崔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S市M区法院又提起诉讼,请求尹某支付剩余2000万韩元及相关利息。

11 当事人提起的反诉应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实例点击:于某将A车出租给边某,后C公司因与边某有纠纷,将A车扣留至该公司院内,于某遂起诉C公司,要求返还原物,边某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举证期间,C公司以边某将B车交给其代为运营,但边某拒不交纳管理费而将A车扣留为由提起反诉,该案中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没有关联性。

12 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 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例点击:因A汽车公司在B地区销售机动车中的两个车型不符合环保生产一致性要求,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向B区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后向双方送达判决书,经过法定上诉期,双方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基以相同的诉由向B区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13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4 当事人对于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 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实例点击:梁某、于某及A公司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M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就本金、利息进行了确认,约定了还款计划并作出了调解协议书。后梁某、于某及A公司向M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M区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并作出民事裁定书。现该民事裁定书已生效。刘某作为A公司股东认为梁某、于某及A公司恶意串通,以合法手段转移公司财产,故向M区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上述民事裁定书。

15 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涉及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 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实例点击:王某与唐某离婚纠纷一案,王某起诉至M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确认王某与唐某自愿离婚;婚生女儿唐某清由王某抚养;双方婚姻期间购买的某房产归王某所有。卢某认为唐某及王某以诉讼离婚为手段,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故以唐某、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上述离婚调解书。

16 当事人对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 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实例点击:因A公司的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魏某等34名遭受经济损失的个人投资者向C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经法院审查,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对该案作出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发布权利登记公告,共有315名投资者成为本案原告,其中5名原告当选代表人,诉请被告赔偿投资损失及律师费、通知费等合计1.46亿元。经审理后C法院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请。判决生效后,林某认为自己未进行权利登记且不服上述判决,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上述判决。

17 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 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起私益诉讼,但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实例点击:因K001次旅客列车内设有吸烟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中国铁路A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被告,向B区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取消K001次旅客列车内吸烟区。B区法院依法裁判,作出民事调解书。黄某作为吸烟人士,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向B区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上述民事调解书,恢复K001次旅客列车内的吸烟区。

18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第二款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例点击:黄某与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邱某将案涉房屋出售给黄某。因邱某拒绝履行约定义务,黄某以邱某为被告提起诉讼,M区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邱某向黄某交付案涉房屋,并协助黄某办理案涉房屋的更名过户手续。黄某因邱某未履行生效判决而向M区法院申请执行。孙某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向M区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其在查封前已取得案涉房屋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合法占有至今,由于开发企业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无人对案涉房屋主张权利。M区法院裁定驳回孙某的异议请求。后孙某以黄某、邱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生效判决。

19 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实例点击:张某起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M区法院判决,案件生效后因李某未履行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M区法院对第三人A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A公司将应付李某的工程款支付至法院。A公司就此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异议,M区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A公司的异议请求。A公司遂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审理中A公司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一年后,A公司再次向M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0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条件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实例点击:黄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M区法院判决并生效。因王某未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赵某以其曾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提出异议,M区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赵某的异议请求,并告知案外人赵某如对生效判决有异议,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后赵某认为原买卖合同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纠正原买卖合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21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的条件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实例点击:钱某与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M区法院判决并生效,蒋某未履行付款义务,钱某向M区法院申请执行。因执行需要,M区法院拟对蒋某抵押的一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案外人朱某在法院公告后提出异议,申报保护租赁权,法院裁定案外人经营使用的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针对案外人的异议,法院未裁定中止执行,而是对执行行为予以明确。就此案,申请执行人钱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2 当事人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超过五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3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实例点击:徐某与王某离婚后,女儿由王某抚养,户口一直在徐某所在户籍。为方便女儿入学,徐某与王某在S区Z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女儿的抚养权变更为王某,户口随抚养权一并变更,迁移至王某所在户籍。二人向S区法院申请确认上述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24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实例点击:李某等六人均为B区居民,因动迁改造产生动迁房屋分配纠纷,各方经B区C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后李某等六人向其中一人的暂住地M区法院申请确认上述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25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实例点击:曾某系赵某收养之女,收养关系经民政部门登记。曾某成年后,双方关系出现矛盾并逐渐恶化。赵某与曾某经M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收养关系。后赵某向M区法院申请确认上述调解协议效力。

26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实例点击:周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长期疾病无法行走、表达,生活无法自理。朱某为周某独生子,周某及其亲属经M区C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指定朱某为周某的监护人。后,周某等向M区法院确认上述调解协议效力。

27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实例点击:陆某与黄甲、黄乙法定继承纠纷经M区P镇人民调解中心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书,该调解协议确认被继承人黄某的房屋由黄甲、黄乙各继承1/2份额。后黄甲、黄乙等向M区法院申请确认上述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28 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申请司法确认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实例点击:温某与谭某因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纠纷,事故经X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谭某需在二个月内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伍万元。半年后,因谭某未按期支付赔偿款,温某至X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上述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29 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重新起诉

▶ 依据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例点击:赵某与X医院产生医患纠纷,后经X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向X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X区法院确认上述调解协议有效。在履行过程中,赵某又向X区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30 当事人申请担保物权,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

▶ 依据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三条 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实例点击:A公司与B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先就A公司提供的房屋的担保实现债权,后可要求保证人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现B公司至M区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要求C公司先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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