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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楼盘业主信息出售给装修公司 法院: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日期:2022-11-1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非法获取楼盘业主信息出售给装修公司 法院: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为谋取不法利益,非法获取多个楼盘的业主信息出售给装修公司,违法所得24万余元。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所涉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另案处理。

【案情回放】

“王女士,需要装修吗?”从2020年11月开始,王小姐几乎每天都会接到陌生人的电话短信,询问其房屋是否需要装修。来电人员不仅知道她的姓名、电话,而且能说出该房产的具体室号及房屋面积,这让王小姐十分困惑。2021年2月4日,王小姐收到一封快递,是某装饰集团的装修宣传材料和一份新春家装体验展的邀请函,快递信封上她的名字、联系电话及现住址准确无误。

王小姐之后发现和她购买同一楼盘商品房的业主信息多被泄露,部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发现,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1年4月6日,民警将其抓获。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间,被告人曹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30余个楼盘7586条包含业主姓名、联系方式、所购楼盘地址、现居住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通过邮件发送、U盘拷贝的方式出售给某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每个楼盘报价5000至10000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装修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数据后即导入到公司内部系统,分配给电话销售员工推广业务。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公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曹某某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以案说法】

上海徐汇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其行为给不特定多数人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也造成了公民个人信息面临泄露、非法使用等潜在危险,损害了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要求曹某某在省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1年11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明确了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全方位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该法还明确了追责机制和法律责任。个人信息安全受侵害的,可以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自行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这为被侵权人提供了救济途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案例编写:上海徐汇法院 马超,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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