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股东出资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裁判要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出资义务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起股东出资诉讼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事项,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投资者的司法管理人和清盘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应当适用该外国投资者登记地的法律。
案例索引: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与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四终字第20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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