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时间
对股权于何时发生转移,《公司法》没有规定,学术界和实务界主要有三种观点:(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股权关系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则在所不问,股权变动在公司内部股东名册变更后生效。(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受让人此时即可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利。我们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和股权转让生效是不同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是股权转让生效的原因和条件,而股权转让的生效指股权的实际交付,是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结果。而股权交付形式上表现为股权权属证明形式进行相应的变更,即对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文件的变更。而出资证明书由股东持有,股东名册由公司置备,工商登记文件的变更则是根据公司的申请才能完成。因此股权转让人的交付义务只有两方面:将出资证明书交回公司和对公司的通知义务。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