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已满1 6周岁未满1 8周岁的未成年工给予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李某今年17岁了,在家里的姐妹三人中排行老大。年龄稍小的两个妹妹学习成绩都非常好李某父母年纪已大,平时靠在家务农挣些钱,勉强维持生活,姐妹三人几经辍学、复学。为了缓解父母的压力,懂事的李某决定放弃读书,外出打工挣钱,供自己的妹妹们上学。于是,李某到学校与老师、同学们道别。临行前,老师嘱咐李某,17岁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国家法律对这类群体是有特殊保护的,一个人外出要格外小心,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感到很困惑,自己外出打工与其他普通打工者没有什么两样,自己作为未成年工享有的特殊保护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虽然允许未成年人参加工作,但是由于未成年工在工作经验以及身体机能等诸多方面,仍然处于成长阶段,与成年工相比较而言,仍存在差异。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与身体健康,法律对于未成年工参加工作设置了许多的保护性规定。如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 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在本案中,李某作为一名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想要参加工作,应当了解以上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行业内进行工作选择,并且在自己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问、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法律提示
我国法律给予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一定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在参加工作之前,应仔细地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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