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答:代位权纠纷案件中,次债务人(被告)主张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而这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抵销的,应提供其对债务人债权形成及债权债务抵销的证据。法院应当审查次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否真实,债权债务抵销的证据是否成立。证据成立的,应对债权人(原告)进行释明,询问其对于该情况的知悉程度,并如实予以记录,如债权人(原告)坚持起诉次债务人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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