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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 >> 经典案例

诈骗16亿元在澳门豪赌 主犯邓盛堂被判无期

日期:2012-05-19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阅读:175次 [字体: ] 背景色:        

新华网广州5月17日电(记者魏蒙)因涉嫌伙同他人在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诈骗16亿元用于在澳门赌博,该案主犯邓盛堂16日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他4名涉案者,或因构成诈骗罪、或因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因构成窝藏罪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此案连累中国“灯都”多家企业

该案案发,缘于在中山市古镇镇的顺达托运公司的资金链在2010年9月出现了问题。这家物流企业不但代该镇众多的灯饰企业运送灯具而且代收巨额货款。2010年9月28日下午,由于无法支付客户委托其收取的货款,数百人聚集到该公司门口讨要货款,甚至有40余人到古镇外海大桥路口堵塞公路,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

经法院查明,此事件的背后是一个金额高达16亿元的诈骗案: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被告人邓盛堂隐瞒其提供赌本请被告人区锦明等人在澳门进行赌博并出现巨额亏损的事实,以高息转借他人、生意周转以及经营赌场为由,并以支付利息为诱饵,骗得区某标等2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亿余元,用于偿还赌债和高息等。而2008年年底,被告人区锦明亦以生意周转为由,并以支付利息为利诱,骗得被害人区某标等人共计人民币3.5亿元,全部用于在澳门赌博。

顺达托运公司的老板蔡某是本案受害人之一,被骗走人民币5400万元,导致付不出货款,连累了该镇数量不少的灯饰企业。

该案最大的受害者一人损失8亿多元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新闻发布的李志金告诉记者,今年34岁的邓盛堂是中山古镇人。4年前,他开始在澳门赌场从事“叠码”业务,即从赌场签领筹码给客人进行赌博,从中赚取佣金,并对赌场承担还款责任的中间人,俗称“叠码仔”。本案排名第二的被告人、同样是古镇人的区锦明就是其中一名“赌手”。

在本案中最大的受害者区某标,是古镇一家大型灯饰企业的老板。邓盛堂不断以经营生意、转借、经营赌厅为由向其借款,并支付利息。截至2010年7月止,邓盛堂借区某标本金共计8.756亿元,所借资金拿到澳门赌博。

受害人竟助该案主犯偷越国境变被告

东窗事发后,欲逃跑了事的邓盛堂向侯永松和冯沃坤求助。虽然侯、冯已分别被他骗走了600万元和3000万元,但因他许诺在其逃脱后会想办法还他们钱,侯、冯竟于2010年9月30日驾车将已被通缉的邓盛堂连夜送到了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其间,还数次前往郁南县探望邓盛堂,并替其隐瞒行踪。

同年11月,邓盛堂要求侯永松帮助其偷渡到越南,侯永松找到胡英豪帮忙联系偷渡事宜。同年12月8日,胡英豪、侯永松、邓盛堂从郁南县潜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与胡英豪事先联系好的梁余海等人会合。双方谈好的偷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邓盛堂当场支付了人民币1万元及泰铢1万元作为定金。其中,胡英豪分得人民币1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日19时许,在邓盛堂跟随梁余海等人在驾车前往广西东兴市的途中,在梧州市长洲区金辉加油站被公安人员抓获。法院对此案作出的判决是:

被告人邓盛堂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区锦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人胡英豪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侯永松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被告人冯沃坤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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