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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继承专栏简介

股权继承

  • 股东的股份继承归属问题研究
    日期:2018-05-09 点击:115次

    股东的股份继承归属问题研究一旦继承人因继承股份取得股东身份,那么,继承人是否同时取得了自益权和共益权?对此,我国学者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继承人依据继承法只能继承股东权中的财产权即自益权,而对共益权的行使则必须为我国法律所允许,即继承人能否行使股权中财产以外的权利必须按照我国《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由公司的其他股东的意愿来决定。

  • 怎么认定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日期:2018-05-05 点击:129次

    怎么认定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 股权继承中,其他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阻止继承人成为股东吗?
    日期:2018-04-13 点击:514次

    股权继承中,其他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阻止继承人成为股东吗?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对其股东资格的继承关涉到公司人合性和继承人继承权的保护。具体体现为其他股东对继承人继承的股权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开发,人民法院出版社承建的“法信”平台结合了典型案例、专家观点与裁判规则,对法院认定因继承发生股权转让时能否适用优先购买权的裁判规则进行阐述,特推送如下

  •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为多人时,如何继承股东资格,如何行使股东表决权
    日期:2018-04-09 点击:239次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为多人时,如何继承股东资格,如何行使股东表决权当继承人为多数时,公司应变更股东名册,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析分各人的持股份额,将他们分别登记为股东。这样,每位继承人均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别独立地行使自益权和共益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基于继承而增加股东人数也不会对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 股权继承若干疑难问题的实务研究
    日期:2018-02-24 点击:174次

    股权继承若干疑难问题的实务研究第一,股权继承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并不适用,原因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第二,第75条规定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排除股权继承,这样规定是为了兼顾公司老股东的利益和继承人的利益;第三,并非所有的继承人都能继承股东资格,只有合法继承人才能继承股东资格,比如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对人均不是合法继承人,因此第75条就不适用于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 继承人能否继承取得股东资格
    日期:2017-12-28 点击:263次

    继承人能否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在本案中,设立的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对股东死亡后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没有规定。因此,根据《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李某和任A有权继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

  • 股权继承的法商建议
    日期:2017-12-13 点击:206次

    股权继承的法商建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死亡导致的股权继承,实质是股权转让的一种特殊情形,也受到公司人合性的影响。为保证公司稳定运行,可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离婚及继承导致的股东变动加以限制。

  •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则
    日期:2017-12-13 点击:415次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则(1)与股东的人身不可分离的身份不能继承,如董事地位因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一并继承。(2)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其股权可由监护权人代为行使,但只能以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股权。(3)多人继承不宜共有股权,而应按照各自继承份额分别继承股东资格,独立行使自益权和共益权。

  • 股权继承与股东优先权
    日期:2016-10-13 点击:156次

    股权继承与股东优先权对于股份的具体分割,庭审前后,双方当事人就股份的折价款协商不成。被告方提出由其取得股东资格,由被告给付原告折价款。但原告方坚决要求同样继承股东资格,拒绝接受折价款。关于股权分割的具体方法,目前没有成例可以援用。

  • 股权继承后的分割及股东资格确认
    日期:2016-10-12 点击:575次

    股权继承后的分割及股东资格确认如果股权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被继承人是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投资入股,在婚后产生的经营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收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继承前,首先应对股权投资收益进行析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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