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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形 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它区别于一般行政行为的突出特点是:(1)政治性。国家行为涉及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重大利益,往往是中央政府协调各种冲突,对国家重大利益和整体利益作出选择和安排的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惩戒。包括:人身罚。即以公民人身权的限制或者剥夺为内容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和行政拘留三种。其中,行政拘留只能由承担警察职能的行政机关采取。财产罚。即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财产权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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