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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专栏简介

取保候审

  • 什么是取保候审
    日期:2015-12-01 点击:211次

    什么是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现状分析
    日期:2015-06-09 点击:493次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现状分析取保候审作为代替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仅可以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也能促进司法效率的不断提高,立法规定这项制度是顺应司法需求的。在实践中,该制度却已经暴露出种种的问题,面临着地位越来越被边缘化的危机。这种问题的出现,主要还是归结于立法上的缺陷和司法实践不到位等原因。

  • 论取保候审
    日期:2015-05-04 点击:156次

    论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地方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的地方却不允许。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六十八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一规定即赋予被羁押的被告人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

  •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日期:2015-03-10 点击:182次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除了上述法律规定以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和公安部《规定》还对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中有关强制措施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
    日期:2013-07-12 点击:420次

    刑事诉讼中有关强制措施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起诉期限规定:一是审查起诉时间期限为1个月;二是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三是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四是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 司法机关应否将保证金退还给被保证人或其家属
    日期:2013-07-12 点击:256次

    司法机关应否将保证金退还给被保证人或其家属 关于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保证金的处理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日期:2013-05-09 点击:416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国家出于保护人权、人性化考量,对特殊情况的罪犯采用特殊的执行方式,是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的。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如何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日期:2013-05-09 点击:359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如何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也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变更强制措施。

  • 取保候审的程序
    日期:2012-08-05 点击:187次

    取保候审的程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日期:2012-08-05 点击:206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须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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