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 发起人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13-11-01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36次 [字体: ] 背景色: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在2个以上50个以下,作为私营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超过30人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以生产经营业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