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 首先写明协议患者及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医院的名称。
2、写清楚入院病情、就诊经过,出院时及协议时的患者身体状况、病历号,以及病历保存现状(封存状况,原件由谁保存,患方是否保存加盖医院印章的客观病历复印件)。
写清上述内容,是为了避免今后因为病历的真实性再起争议。如果对病历真实性已发生争议,可在协议中注明各自意见。
3、写明争议解决方法。如果医方免费为患者继续治疗,写明治疗范围及期间;如果支付赔偿费,要写明赔偿数额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现金支付或者汇款、转帐支付,写明银行、户名和帐号);如果是一次性解决方案,应当注明,患方不再因此纠纷追究医方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阶段性解决方案,也应注明,尚未解决的事项另行协商。
4、如果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也就是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使对方接受了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条件,受损方可以主张变更或撤销。如果协议中有免除一方侵权责任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5、最后写明协议一式几份,协议各方或公证处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或公证之日生效。然后注明协议时间。
(二)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当依照协议来履行,一般不能反悔。但是,如果协议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主张变更或撤销。如果合同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可以免责,那么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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