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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公司诉讼风险

法院裁定终结企业破产程序后是否应当向债权人送达裁定书或者发布公告

日期:2013-05-02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 作者:公司律师 阅读:144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司律师解析: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破产程序后,为保护当事人相关权利,应向债权人送达破产程序终结裁定书,并按规定发布公告。《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只有裁定送达并公告后,才能进入破产财产的分配程序,破产企业才能真正破产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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