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出票人能否以支票丢失或被盗等原因为由,拒绝履行票据责任?
收款人因支票未承兑或出票人拒付款而提起诉讼后,出票人以支票丢失、被盗等原因拒付款的,根据票据法第10条、第12条的规定,只要持票人非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该支票,又给付了相应对价的,支票出票人就应当按照支票金额,向持票人付款。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