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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 >> 举证质证

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

日期:2023-07-2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1)注意保存证据

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便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纠纷发生前开始保存和收集证据,能为庭上举证打下基础,否则一旦纠纷发生,收集证据极为不便,证据容易毁损或灭失。

例如,订立合同,应保存好合同原件;履行合同应保存交付货物、交付原材料等的交接记录。

(2)注意提取原件与原物

根据证据证明力规则,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庭审时,对方当事人在质证阶段一般会提出核对原件,而法院认证时优先考虑原件。因此,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原件或原物,并于庭上核对。

(3)注意收集证据的形式和程序

收集证据不仅需程序合法,还需形式合法。现行法律对证据收集的程序和形式均作出规定,当事人收集证据应遵循法律规定。否则,庭审过程中易给对方留下“把柄”,最终导致法庭不予采纳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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