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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日期:2023-03-12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网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裁决书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

申请书的内容,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及住所;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载明其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裁决书的主要内容及生效日期;

(3)具体的请求和理由。

当事人提交的外文申请书、裁决书及其他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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