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清单指引(刑事自诉案件)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自诉状内容:
□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身份信息
□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
□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证据的名称、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不应包含谩骂和人身攻击言辞 □自诉人签名或盖章
□其他
二、自诉状份数/委托材料/证据:
□刑事自诉状 份 □自然人起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起诉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注销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代为告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代为告诉人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 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证明材料 □ 授权委托书
□ 律师代理起诉:律师事务所函及执业证复印件
□ 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起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 近亲属代理起诉: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近亲属关系证明
□公司员工代理起诉: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劳动关系证明
□普通公民代理起诉: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方所在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信
□涉外起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律规定的公证、认证手续
□ 涉外委托:经法律规定的公证、认证的委托材料
□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
□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证据材料
□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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