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不能,对于公司设立前以及设立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债务、费用等,如果在事前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提前做好安排,极易引发纠纷。
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我国法律还做出了特殊规定,即公司不能成立时,公司发起人要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返还认股人的股款及同期利息、过失致公司利益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公司发起人在签订设立协议过程当中,要尽量完善相关条款,提前做好各项安排;在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帮助,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避免设立不能的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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