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法律顾问 >> 合并解散 >> 破产清算

公司在诉讼期间被注销,债权人如果认为股权转让及公司清算注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权利

日期:2021-09-28 来源:- 作者:- 阅读:106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司在诉讼期间被注销,债权人如果认为股权转让及公司清算注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权利

争议问题

公司在诉讼期间被注销应当由公司注销前的股东、董事或者控股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公司原股东与新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公司注销登记争议是否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裁判规则

在《深圳市中海通机器人有限公司、王彰政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6745号案中,最高法院认为,

鑫德公司在诉讼期间被注销,其作为本案诉讼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已不存在。二审法院决定以鑫德公司注销前股东及清算组成员王某政、崔某花作为当事人参加本案诉讼,并判决其承担依法应由鑫德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至于鑫德公司原股东王正某、王某伟、王某辉与王某政、崔某花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公司清算注销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并非本案审查范围。中海通公司如果认为前述股权转让及公司清算注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