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构成犯罪吗
答: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制造保险事故的方法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本罪表现方式有五种:(1)编造根本就不存在的财物去投保;(2)编造事故的虚假原因,夸大损失程度;(3)编造不存在的保险事故;(4)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5)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亡的保险事故。所以,对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不仅不能获取保险金,同时还构成保险诈骗罪,应就案件造成的实际损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如果因为骗取保险金而进行了其他的违法行为,应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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