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办理护照的过程之中,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并且情节十分严重的,是否应该按照犯罪处理
答:护照是出国的吋候才会办理使用的,在办理护照的过程之中,我国法律规定,必须提供身份证件才可以办理,并且身份证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因为作为一种凭证,国家相关机关必须要以此作为依据,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出国的资格。例如,对于一些正在进行凋查的官员就不能给其办理护照。所以,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在护照的办理过程之中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存在使用假的身份证明骗领护照的,我国法律又有什么规定呢?《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作为新增条款进人到刑法当中,该条内容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护照,具冇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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