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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 >> 审查起诉

离婚案件中,没有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有精神病的情况下,能否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

日期:2017-11-1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60次 [字体: ] 背景色:        

离婚案件中,没有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有精神病的情况下,能否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

答:若有以上情况,没有鉴定机构的结论证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组织各方对被告进行诉讼行为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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