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答:《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违约方提出调整的主张必须要承担举证的责任,但考虑到违约方不可能举出守约方损失的全部证据的因素,因此,要求其举出让法官对违约金约定公平性产生怀疑的证据即可。此时,法官可以进行举证责任的分配,将证明违约金约定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守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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