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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公司的七种方式根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股东退出公司主要有以下7种方式:(1)股权转让;(2)要求公司回购;(3)由其他股东对拟退出股东进行除名;(4)解散公司;(5)破产清算;(6)司法解散;(7)减资或分立。
先以超高价转让小部分股权来规避股东优先购买权,可行吗?为规避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会设计两次转股方案,即:首先以远远高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转让极小部分股权,在本次转让时,因价格畸高,内部股东均会放弃优先购买权,从而使受让方顺利进入公司成为公司股东;此后,股权转让方再第二次向该受让方转让剩余股权,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因该受让方已经成为公司股东,故二次转让属于内部转让,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受让权。于是,通过这种两次股权转让的方式彻底架构原始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是否可以从公司账上直接取走现金?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从公司账上获得资金的途径有两个,一是股东向公司借款,二是股东从公司获得分红。也就是说公司的资金在没分红前,股东从公司取走资金的,本质上是需要归还给公司的。
公司公章缺位时如何提起诉讼?股东诉讼的情况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公章缺位时,因侵占公司证照、印章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一致行动人或相关利益人,因故法定代表人将怠于提起诉讼。(2)法定代表人本身属于侵权人。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将被免职,为了不让股东会作出免职及任免新法定代表人的决议而拒不交出公司公章,以协助办公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了,未缴出资义务就可以逃得过吗?“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表明针对的是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如在公司具备破产原因情况下,股东再对外转让股权,不应免除其出资责任,其应就出资义务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以避免股权转让与注册资本认缴制沦为股东恶意逃避出资义务的工具。但在与作为合法状态的“出资期限尚未届满”股东转让股权存在本质区别,如在公司处于正常经营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股东在出资期间届满前转让股权的,相应的出资义务应当视为一并转移,转让前股东不应再对受让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清算与终止的关系公司终止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彻底结束经营活动并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结果。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市场主体的退出法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公司终止即是关于公司退出市场并消灭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都是公司终止制度上不可缺少的环节。
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 20%。股权转让收入不仅是现金,也包括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用缴税。
哪些属于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股东名册变更的法律性质及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是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股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确认,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署转让合同时合同即已生效。
股权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关于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如果被告是公民,住所地是被告的户籍所 在地;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住所地是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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