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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刑法典
(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厦门海事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3月27日下发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指导意见印发。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层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
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最新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1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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