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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
游戏名称商标权相关审判实务问题研究游戏名称引发的商标权纠纷是近两年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并呈现出争议问题多、社会影响大等特点。本文以近两年各地法院审理的案例为研究样本,以归纳法对游戏名称是否商标性使用、造成混淆的因素以及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认定依据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防御商标如何更好的防御近日,有网络消息称,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部分知名企业注册了几个或十几个近似商标。如“大白兔”奶糖的生产厂家注册了十几个商标,包括大灰兔、大黑兔、小白兔等;“小米”,则把红米、蓝米等多个商标都注册了;“雪碧”商标的可口可乐公司也注册了商标雷碧。正经企业要去注册的“山寨”商标,并非玩笑,实则是防御商标。不禁要问,什么是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有哪几种方式呢?防御商标是一劳永逸么?驰名商标还需要防御手段么?
商标侵权裁判规则研究对于商标侵权案件的裁判,我国在立法上并未构建起一套完备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也未形成统一的规则。我国现存的商标侵权的两种主要标准是混淆标准与淡化标准。随着商标侵权行为类型的日益多样化,现有的混淆标准已经难以应付层出不穷的新的侵权形式,立法上标准的缺欠使得在某些商标侵权案件的裁判中,针对同一类型的行为,对于其是否成立侵权,在司法实践上并无定论。混淆标准和淡化标准的立足点并不相同,混淆标准以是否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为立足点,而淡化标准则以商标权本身是否受到损害为立足点。
论商标隐性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认定及防范隐性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权利人的同意,擅自去除其商品上的商标,并将该商品冒充为自己的产品投放市场的行为。可见,要构成隐性反向假冒需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未经商标权利人的同意。二是产品来源于商标权利人。与正向假冒中产品源于行为人不同,隐性反向假冒的产品是源于商标权利人,这是构成“反向”的基本特征。三是采用去除商标的方式使商品呈无标识状态。由于无法直接从商品上辨别出假冒的行为人,因此构成“隐性”的基本特征。四是投入市场造成商标权利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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