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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专栏简介

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的筹建、设立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注册公司登记; 为公司变更、注销、资产清算等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公司的合同管理,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起草工作; 草拟、审查、修改、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及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意向书文本; 参与公司的合并、分立、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等涉及公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协助公司办理商标、专利、版权、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接受委托,优先代理公司诉讼和仲裁业务; 公司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房子户口迁移纠纷 怎样打官司才能赢
    日期:2015-11-03 点击:426次

    房子户口迁移纠纷 怎样打官司才能赢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属于行政管理。法院是司法机关,不受理普通行政管理职权范围的事项,行政审批法律关系亦不能作为民事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诉讼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

  • 被查封房产还兜售 收人60万定金
    日期:2015-11-03 点击:228次

    被查封房产还兜售 收人60万定金 “被中介和购房者堵在家里,周某竟然选择从六楼往下跳,真是要钱不要命喽。”一名中介称,虽然这跟他们没有关系,但面对周某如此举动,不少购房人还是有些后怕。

  • 江苏一法院裁定拆迁户“滥诉” 被指缺乏法律依据
    日期:2015-10-27 点击:182次

    江苏一法院裁定拆迁户“滥诉” 被指缺乏法律依据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滥用诉讼权利,进行不正当诉讼,被法学界认为是“滥用诉权”的行为。滥用诉权往往造成虚假和无益的诉讼,浪费了国家的审判资源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危险作业,劳动者将如何维权
    日期:2013-01-17 点击:432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危险作业,劳动者将如何维权劳动者有权利拒绝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指示和要求。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要求,有权利拒绝执行;对用人单位危害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利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进行劳动的行为是否合法
    日期:2013-01-17 点击:645次

    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进行劳动的行为是否合法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可以强迫职参加劳动。强迫职工劳动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劳动自由权利;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具体而言,行为人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一定限度内。

  • 现实生活中,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应该怎样维护
    日期:2013-01-17 点击:308次

    现实生活中,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应该怎样维护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禁止在招工过程中体检乙肝。所以,我们在去单位应聘之前,就可以给用人单位打电话询问是否要查乙肝,如果要查乙肝.我们就可以告诉他们,必须取消查乙肝,否则就要依法向劳动局举报,并有可能将该单位告上法院。还可以给体检医院打电话,告诉他们,如果查乙肝,就要依法向卫生局举报,并有可能将体检医院告上法院。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给单位打电话时可以匿名,也可以请自己的亲戚朋友给单位打电话。

  • 非全日制劳动者应该通过怎样的渠道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日期:2013-01-17 点击:340次

    非全日制劳动者应该通过怎样的渠道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3-01-17 点击:254次

    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该如何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的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且每一个级别的都有详细的鉴定标准。其中伤残一到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五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七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依照标准,工伤职工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当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_工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件,劳动者要如何维权
    日期:2013-01-17 点击:200次

    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件,劳动者要如何维权我国法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所以,本案中,郭某所在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给予郭某工伤待遇并支付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了伤害本身造成的医疗费用,也包含了因此增加的相关生活费用。

  • 职工因工死亡,死亡赔偿金包括哪些
    日期:2013-01-17 点击:230次

    职工因工死亡,死亡赔偿金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是孤儿每人每月在此标准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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