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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辩护:诈骗罪,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名“借”实“骗”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分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出走的原因是因为无法及时还款,受到被害人的威胁,慌乱出走。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非常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了部分款项,并取得了谅解,又系初犯、偶犯,请求法庭对其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予以处罚,并适用缓刑。
为借款而隐瞒真实情况是否构成诈骗正常的民间借贷与诈骗罪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与民商事案件的程序处理知识点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所涉人数众多、当事人分布地域广、标的额特别巨大、影响范围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于受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的以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为被告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正在审理该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保护应当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的方式解决。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及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信用卡具有极强的身份属性,对信用卡的有效管理关乎持卡人和发卡银行的财产权利和信用卡管理秩序,银行通过ATM机对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身份验证属于必经程序,这一身份验证程序包括在持卡人插卡后界面显示的“交易正在进行中”、提示“请输入密码”以及具体的存取款、查询余额等一系列操作环节。
“高买低卖”是非常规经营还是合同诈骗徐某在与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时,一方面虚构自己有关系、能拿到低价钢材等虚假信息,借用“某钢集团”的信誉,故意夸大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使对方误以为合同有保障,从而放松警惕;另一方面,隐瞒润苏公司早已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事实,致使对方对徐某实际履行能力和合同实现的可能性产生严重误判,欣然接受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
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诈骗犯罪属于刑事犯罪,民事欺诈则属于民事不法,二者之间存在重大区别,但司法实践中却极易混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除了普通诈骗罪以外,还规定了特殊诈骗罪,包括合同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此外还有骗取出口退税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
房屋二次出售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行为。可知,合同诈骗罪不仅可以发生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虽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在签订合同之后,由于某种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进而产生诈骗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样的情形在现实中很多,所以,不应当将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限定在合同签订之时或之前。
以欺骗方式实现债权是否构成诈骗《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刘某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同时也实施了虚构事实的行为。首先,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所谓排除意思包含排除占有和建立占有两层含义,即不仅仅要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还具有将他人财物作为自己所有财物进行支配;所谓利用意思,就是指遵从财物的可能具有的用法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
保险诈骗罪的特殊主体身份要求保险诈骗罪不需要行为人在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就具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身份,只要向保险人着手实行保险诈骗行为时(如提出索赔)具有上述身份即可。由于保险诈骗罪是真正身份犯,所以,正犯(包括间接正犯)必须具有身份,不具有身份的人只能成立狭义的共犯。下面以三起案件为例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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