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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公司运营风险

合伙人的债权人为何不得代合伙企业主张抵消权

日期:2013-11-03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 作者:北京公司律师 阅读:110次 [字体: ] 背景色:        

合伙人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负债,实质上是全体合伙人负债;而对他欠债的,只是个别合伙人。如果允许二者抵消,就等于强迫其他合伙人对个别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这样做,违反了合伙制度的本意,加大了合伙人的风险,不利于合伙企业这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所以,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务抵消其对合伙人企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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