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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原告委托

日期:2012-06-16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律政中国 阅读:276次 [字体: ] 背景色:        

行政诉讼律师原告即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律师代理事项:

一、帮助委托人进行诉前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分析诉讼可行性;

二、代理委托人调查取证;

三、帮助委托人制定诉讼方案,确定被告、诉讼请求、管辖法院;

四、代理委托人撰写起诉状并提交法院立案;

五、查阅、摘抄、复制被告提交法院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六、搜集能够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七、代理委托人参加开庭审判;

八、代理委托人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代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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