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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代理第三人委托

日期:2012-06-16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律政中国 阅读:387次 [字体: ] 背景色:        

行政诉讼律师提示你第三人包括:

一、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受害人或被处罚人;

二、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

三、行政确权案件、侵权赔偿案件、补偿裁决案件中的被裁决人;

四、征用土地或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中的建设单位;

五、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彼此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越权之诉中的被越权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律师代理事项:

一、查阅、摘抄、复制原、被告提交法院的诉讼文书、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二、帮助委托人分析案情,确定诉讼主张和方案;

三、代理委托人撰写诉讼文书;

四、搜集能够证明委托人的主张成立的证据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五、代理委托人参加开庭审判;

六、代理委托人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代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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