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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代理案件范围

日期:2012-06-16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律政中国 阅读:456次 [字体: ] 背景色:        

律政中国行政诉讼专业律师团队熟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每一个具体环节,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有丰富的代理经验,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为当事人所遇到的问题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坚定当事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权力机关抗衡的信心。

此外,由于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有的当事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往往举手无措,行政诉讼专业律师团队在这个阶段可以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帮助您了解自己可行的维权途径。

行政诉讼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的承包经营权的案件;

四、认为行政机关对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予以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五、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案件;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九、国家赔偿案件;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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