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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应当认定有效

日期:2013-04-29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 作者:公司诉讼律师 阅读:209次 [字体: ] 背景色:        

母公司副总裁在承诺函上签字为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能否构成表见代理?

公司律师解析: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应当认定有效,因为子公司的股权或者绝大多数股权所产生的收益都是母公司的收益,换句话说,子公司的财产就是母公司的财产,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就等于是母公司为自己提供了担保。

在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场合,一般不适用表见代理情形。无论是母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是其他主要负责人,只要是为了母、子公司共同利益关系提供担保的,均应按有效处理。当然,副总裁应当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能以此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例如代表公司承诺为其他公司、个人提供担保就应当引起重视;如果副总裁没有得到明确授权,又非其正常受理的业务范围,该副总裁出具承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代表公司的行为,亦不能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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